关于延长研究生网上补(退)选课时间的通知
各位同学:由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昨晚临时发生故障,导致补(退)选课无法正常进行。目前,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已恢复正常,现决定将补(退)选阶段结束时间推迟至9月21日下午1点,下午1点后补(退)选功能将正式关闭,请相互转告。给大家造成不便谨请谅解!研究生培养处2012.9.21
各位同学:由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昨晚临时发生故障,导致补(退)选课无法正常进行。目前,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已恢复正常,现决定将补(退)选阶段结束时间推迟至9月21日下午1点,下午1点后补(退)选功能将正式关闭,请相互转告。给大家造成不便谨请谅解!研究生培养处2012.9.21
各位研究生、各任课老师: 根据《8040威尼斯校长办公室关于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中秋节、国庆节9月30日—10月7日放假8天。研究生课程相应调整如下:9月29日(星期六)补10月26日(星期五,校运动会)课。11月5日—11日补10月1日—7日课。 研究生培养处 2012年9月19日
各学院(系):为确保研究生新生质量,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2〕77号)、《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新生报到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浙学位办〔2012〕14号)以及《8040威尼斯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5年7月修订)(浙大发研〔2005〕123号),学校应按招生规定对2012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含2011年保留入学资格2012年重新入学的研究生)进行全面复查,特通知如下。一、复查内容与要求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复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研究生招生的要求,重点检查是否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经历及目前的表现。如发现有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等情况的,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2.前置学历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含硕博连读预备生),应已完成本科学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录取为博士生的,应已完成硕士生学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直接攻读博士生的,应已完成本科学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硕博连读研究生应符合相应的条件。各院系要认真仔细复查每个入学新生的前置学历。3.业务水平复查:主要考核是否具有攻读研究生的学术基础、科研能力。4.健康复查:按国家招收研究生的有关规定,检查是否适宜在校学习。5.“新生报到单”所列各项入学手续是否已办理完毕。6.档案完整情况。每份档案袋外要贴上《研究生个人档案清单》,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核查定向生、委培生的人事档案在录取政审后是否已退回其原工作单位。核查生源为往届生的非定向生,是否有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写明停薪日期),或由原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后无工作经历的证明”。7.委托、自筹资金培养研究生是否已按协议规定交纳培养费;由学院(系)出资部分是否已划款;委培单位统一交款的款项是否已到校。8.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新生个人的基本信息、来源信息、家庭信息是否已进行维护。二、复查办法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及档案等由各学院(系)负责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报研究生管理处。对入学手续不完备或缺档案者,学院(系)必须在复查结束前催促其办全手续或向有关单位催调档案。2.健康复查由校医院负责。校医院要将体检结果通报研究生管理处,将还未进行体检复查的新生名单通知有关学院(系),学院(系)要敦促其在10月10日前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对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者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由校医院防保部门出具书面诊断证明书。3.培养费交纳情况由校计财处核查。4.每位新生要参加研究生心理健康、学术规范、安全知识等测试。5.博士生需填写《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1),硕士生需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2),由学院(系)研究生科填写《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6.由学院(系)研究生科核实未报到新生情况后,填写《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附件4)。三、复查期限本期复查工作在9月6日起至12月1日前完成。请各院系在9月20日将《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交研究生管理处,新生复查表留存学院(系)研究生科,《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在12月5日前交研究生管理处,有特殊情况的另行说明。四、复查结果处理办法1.12月1日前打印出复查合格新生的《新生登记表》,由学生本人贴上照片签名确认,注册后放入学生个人档案。2.对复查合格者,由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在12月3日进行注册(在新生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确认其研究生学籍。(注册同时检查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新生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已进行维护。)3.复查结束后,研究生管理处根据各学院(系)和校医院复查报告,审核处理复查不合格者:⑴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究。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取消入学资格。在研究生院下发取消入学资格的决定文件后一周内,被取消其入学资格者的所有关系转回原工作单位或家庭所在地。⑵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需短期治疗或休养的,允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回家治疗或休养。新生擅自不参加体检复查者按复查不合格论处。⑶对未交培养费者不予注册,按有关规定处理。⑷除办妥保留入学资格的其他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将取消本次入学资格。 附件: 1. 《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 2.《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 3.《研究生新生复查汇总表》 4. 《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
各位研究生:经选拔,共有53位同学入选研究生公共选修课《初级国标舞》选课名单(见附件),请按要求准时参加课程的学习。研究生培养处2012.9.18
各学院(系):请各学院(系)按所在校区,到校医院医保办领取2012级秋季研究生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以下简称《证历本》)、《参保学生校对签名表》。具体安排如下:一、领取时间:9月13-14日、17-18日二、领用《证历本》及填写要求:(1)各学院(系)派专人到各校区领取并发放。发放时请学生仔细核对参保《签名表》(姓名、证历本号等)并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即视作同意参保。学院(系)将学生签字确认后的名单在规定日期内务必交回校区医保办。由校医保办统一交至市医保管理服务局。(2)《证历本》封面由学生本人填写: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发证日期(填2012年9月)、参保险种(填城居医保)、人员类别(填大学生)、联系地址(需填浙大 **学院(系)**级、专业),贴好本人一寸照片后骑缝贴上防伪标签。 (3)对休学、停学和保留学籍的学生,各学院(系)应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确定是否参保。(4)不愿参保的学生,需本人上交书面申请书,各学院(系)备案后把申请书和相应的《证历本》交到校区医保办,由校医保办统一上交市医保管理服务局,并办理退保手续。(5)原参加过杭州市大学生医保或其他社会险种(但已停原险种)的学生,本次参加大学生医保后不再发放新《证历本》,原《证历本》可继续使用(名单见附件1)。因各种原因造成原《证历本》缺失的,请带上本人身份证、照片和遗失证明(由各校区医保办盖章)就近到杭州市各区医保管理办公室补办。(6)原已参加杭州市其他险种并仍在待遇期内的学生,不能同时参加大学生医保(名单见附件2)。如选择参加大学生医保,必须先到市医保办理原险种停保手续,再到校医保办登记参加大学生医保。(7)2012年符合享受门诊公费医疗的研究生,体检复检合格后在校医院凭学号就诊,待遇按照学校原公费医疗政策执行;参保学生凭《证历本》上的证历本号(NO*********)到校医院及杭州市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就诊(即大学生医保享受的是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待遇)。三、各校区校医院医保办地点:玉泉校区(校医保办):门诊楼403室 电话:87952584,87933519西溪校区: 门诊楼205室 电话:88273552紫金港校区:门诊楼 4楼医保办 电话:88206009-822,88206397 8040威尼斯医保办 二○一二年九月一十二日附件1.《2012级已参加大学生医保不发证历本的研究生名单》附件2.《2012级不能同时参加大学生医保的研究生名单》
各院系: 为支持和鼓励取得优秀成果的博士生更好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做出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创造条件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根据“8040威尼斯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管理办法”,研究生院决定开展2012年第二学期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对象的筛选工作。请各学院、系认真组织推选,将已做出优秀创新成果或有潜力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的博士生推荐到学校评选。博士生或其导师可向有关学院、系自荐(个别特别优秀的博士生也可直接向研究生院自荐)。请各院系于9月29日前将本单位推选的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书、推荐表等)及有关电子文档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电话:87953135,电子文档提交邮箱:huchl@zju.edu.cn。 8040威尼斯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附件:8040威尼斯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申请表 8040威尼斯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推荐表 8040威尼斯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提高我国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教育部于2010年开始设立“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并开展试点工作,我校为首批试点单位之一。试点阶段资助获奖博士研究生的经费额度为3万元/人,8040威尼斯可推荐25名。现将2012年“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的申请工作通知如下:一、申请人基本条件申请人应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其在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品德端正,已展露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申请的经费使用安排有助于开展创新性前沿课题研究和撰写高质量博士论文。原则上毕业班学生(系统显示毕业时间为:2013年12月前毕业)不建议申请;已获“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8040威尼斯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项目”资助者不建议申请。二、申请及评审程序1、申请人填写“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等表格,提交相关申请材料;2、申请人应由导师推荐,学院/系提出学术新人奖的推荐意见;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学术新人奖推荐名单,经公示后,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1、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一式三份)2、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信息表3、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4、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研究生科审核盖章)5、科研成果复印件(原件须经院/系研究生科校核,校核后请申请人取回)四、时间进度安排1、10月 8日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各院/系研究生科;2、10月15日 各院/系研究生科将申请材料和《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汇总表》交研究生培养处;电子文档(附件1-3表格的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名“打包”提交;附件4表格的电子版--以院/系名称为文件名提交)请发:xmn@zju.edu.cn。3、10月下旬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上网公示;4、10月底 公示后无异议的候选人,学校推荐给教育部审批。五、注意事项1、各院/系原则上限推荐候选人1名;若申请人数超出限定推荐人数,应在院/系层面进行评审和公示,并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汇总表”排序上报。2、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须经院/系研究生科审核、盖章。3、申请事宜,敬请咨询:徐老师 葛老师 ; 咨询电话:87951136。 研究生培养处二0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1.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2.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信息表3.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4.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汇总表(院系填写)5.《8040威尼斯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实施细则》
关于做好推选2011年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相关导师: 为做好2012年研究生暑期“助研”津贴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暑假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在财务平台上操作,请导师登陆8040威尼斯高级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wingsoft/index.jsp; 2、操作方式同酬金发放,摘要为:12年暑期硕助研津贴或12年暑期博助研津贴,须分开录入,完成助研津贴录入后,导出表格,签字,盖章(院系所均可)交所在校区报销大厅处理。 注意:请提醒柜台操作人员,酬金类型务必为“研究生助研津贴”。 3、截至时间:2012年9月29日;从9月10日起开始受理本次助研发放; 4、注意事项(1)助研相关政策仍同原先规定;(2)学校每年四次的助研发放时间为:1月份(秋冬学期助研),3月份(寒假助研),6月份(春夏学期助研),9月份(暑期助研),操作时间为1个月左右,如导师在上一次遗漏未发放的,可在下次补发;(3)请不要给本科学号及已终结学生发放助研津贴;5、助研津贴发放有问题的,请联系研工部何俊杰老师, E-mail:hejunjie@zju.edu.cn,电话:87951446研究生管理处计划财务处2012年9月7日
各院系、相关导师: 为做好2012年研究生暑期“助研”津贴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暑假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在财务平台上操作,请导师登陆8040威尼斯高级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wingsoft/index.jsp; 2、操作方式同酬金发放,摘要为:12年暑期硕助研津贴或12年暑期博助研津贴,须分开录入,完成助研津贴录入后,导出表格,签字,盖章(院系所均可)交所在校区报销大厅处理。 注意:请提醒柜台操作人员,酬金类型务必为“研究生助研津贴”。 3、截至时间:2012年9月29日;从9月10日起开始受理本次助研发放; 4、注意事项(1)助研相关政策仍同原先规定;(2)学校每年四次的助研发放时间为:1月份(秋冬学期助研),3月份(寒假助研),6月份(春夏学期助研),9月份(暑期助研),操作时间为1个月左右,如导师在上一次遗漏未发放的,可在下次补发;(3)请不要给本科学号及已终结学生发放助研津贴;5、助研津贴发放有问题的,请联系研工部何俊杰老师, E-mail:hejunjie@zju.edu.cn,电话:87951446研究生管理处计划财务处2012年9月7日
各位研究生:2012—2013学年秋冬学期网上选课(初选)已结束,现已进入网上补(退)选课程阶段(至9月21日上午9:00),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你已经可以在“我的网上选课”——“选课结果查询”处查询到秋冬学期的初选结果,请根据课表上课。2、因选课人数不足,部分研究生公共课程停开(详见附件),这些课程的选课研究生请在网上补选其他课程(或其他教学班)。3、因部分学院、系专业课容量较小,在本专业大部分研究生入选的同时,小部分研究生的专业课无法入选。请等待学院、系开放课程容量后,在网上补选。具体事宜请咨询开课学院、系研究生科。4、在补(退)选阶段,你可以退选课程,至9月21日上午9:00以后,停止退选,你必须参加所选课程的学习,否则成绩登记为“缺考”。请在“我要退选”处退选,退选后请到“选课结果查询”处查询是否已退选。如果在以后学期也不选择该课程,请在退选后到“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处删除该门课程。 5、选课(初选)结果公布后,如果未能入选某门课程,可以有以下选择:(1)网上补选。仍有名额的公共课即补即中,已满额的公共课可先候补,待有人退选时自动补入;专业课补选则等候学院、系再处理(9月21日下午5时以后学院、系公布专业课补选结果)。(2)调整个人学习计划,补选其他课程。补选其他课程的操作为:先进入“制定个人学习计划”选择该门课程,若该课程为当前学期已经开设的课程,你可以再进入选课系统,选课单上就会显示该课程选项。(3)在计划中保留该课程,在以后学期开课时再选。 6、如果你对已入选的班级(A)不满意,可以换选其他班级(B)。如果B班有容量,你可以先退A班,换选B班。如果B班没有容量,你可以候补。你可以先查询这些课程的选课结果,然后决定是否换选。(全校的英语、政治、公选课等班级的目前选课情况可以在“查询公共英语课”、“查询公共政治课”、“查询公共选修课”处查询。) 7、研究生公共课程原则上不鼓励跨校区选课,如确实需要跨校区选课,请自行解决校区间往返的交通问题。8、9月21日下午5时以后,请各位研究生务必再次上网确认2012-2013学年秋冬学期的最终选课结果。 研究生培养处 2012年9月8日
有关研究生: 第九届“华为杯”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将于9月21日-25日举行(详见http://phd.sjtu.edu.cn/gmcm.php),请有意报名参加本次竞赛的同学组成三人一队,于9月14日前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刘康生老师(Email: ksliu@zju.edu.cn )。 研究生培养处 2012.9.7
各学部、学院(系),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2号)精神,本着“严格控制,按需设置”的原则,现将2012年度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录内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1、学科范围:目录内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的学科主要针对2011年自行审核通过的1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基本条件:应具备设置该二级学科所必需的学科基础和人才培养条件,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能开设培养研究生所需的系列课程。3、工作程序:(1)增设目录内二级学科,须结合本学科特色和人才培养所具备的条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2)增设或撤销目录内二级学科,须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表决通过后,做出增设或撤销目录内二级学科的决定。(3)增设或撤销目录内二级学科的名单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二、目录外二级学科的自主设置与调整。1、基本条件:(1)与所属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二级学科有相近的理论基础,或是所属一级学科研究对象的不同方面。(2)二级学科要具有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已形成若干明确的研究方向。(3)社会要对该二级学科有一定规模的人才需求。(4)应具备设置该二级学科所必需的学科基础和人才培养条件,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能开设培养研究生所需的系列课程。2、工作程序:(1)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国内外学科的最新发展,结合本学科人才培养条件,提出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增设或更名方案,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2)聘请7人以上(含7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须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博士生导师)对增设或更名方案进行评议;(3)在每年9月30日前,将目录外二级学科增设或更名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等材料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的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同行专家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为期30天的评议和质询;(4)根据公示结果,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并表决通过后,做出增设或更名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决定。3、学科代码: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学科代码为六位,前四位为该学科所在的一级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第六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 三、交叉学科的自主设置与调整:自主设置与调整授予博士学位的交叉学科,所涉及到的一级学科均须已获得博士学位授权;自主设置与调整授予硕士学位的交叉学科,所涉及到的一级学科本单位均须已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1、设置原则:拟设交叉学科应是跨学科门类或多个一级学科的交叉学科,其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已经超出一级学科的范围,并且由于研究对象的不同,将促进新的理论形成和发展或产生新的研究方法。2、设置程序:同目录外二级学科的自主设置与调整工作程序。3、学科代码:交叉学科的学科代码为四位,前三位为“99J”,第四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4、学科管理:交叉学科按照目录外二级学科管理,挂靠在学生所授学位的一级学科下进行教育统计。四、重新论证2002—2008年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2002—2008年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根据《关于二级学科自主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学位办便字20120301号)文件(见附件二),应于2012年底前重新进行论证、公示、备案,未备案的二级学科将不再列入各学位授予单位的二级学科名录。2002—2008年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论证、备案要求与第二条目录外二级学科的自主设置与调整要求相同,论证方案提纲增加“自主设置以来取得的成效”栏目。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学科发展和创新人才培养的变化,对连续三年不招生或无专职教师队伍的不符合自主设置条件的学科,将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予以撤消,并报教育部备案。五、其他事项:1、各学部申报的自主设置目录内二级学科、目录外二级学科、交叉学科,都应纳入本学部学科建设规划,制定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措施。2、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最新要求及时向有关学部提出调整(包括增设、更名和撤销)二级学科的建议。 五、工作进程安排:1、9月6日至9月24日:各学部上报《论证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备案表》;目录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由学部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核;目录外自主设置二级学科须由校外7名同行专家签署《专家评议意见表》;3、9月25日至9月28日:学科申报材料报送教育部学位中心;4、10月01日至10月31日:学科申报材料在教育部学位中心“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信息平台”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同行专家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的评议和质询;5、12月31日前:召开校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学科申报材料(认证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备案表及学科基本情况年度报表)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 附件一:学位办[2011]12号文件及其附件附件二:学位办便字20120301号《关于二级学科自主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三:2002—2008年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名单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2012年9月6日
各位老师,您好! 感谢您承担2012-2013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为做好秋冬学期的开课工作,我们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课时间:9月10日秋季学期正式上课,11月19日冬季学期正式上课。 二、您的课程安排:请登录研究生院主页,进入右侧的“管理系统->教师登录栏”查询。进入系统后点击左侧任务栏的“开课管理”,可查询您在秋、冬、秋冬(秋冬连上课程)学期的开课情况。 三、打印选课名单:根据网上选课安排,9月8日下午17时以后,您可以打印初选名单,以便上课。秋季学期选课最终名单将在9月21日下午17时以后确定(冬季学期选课最后正式名单将在11月30日下午5时以后确定),届时烦请再次打印。任课教师不受理任何选(退)课。 名单打印方法:点击左侧任务栏的“选课管理”查询选课学生名单;“学年”请填写2012,“学期”请选择秋、冬或秋冬(秋冬连上课程), “课程编号”、“课程中文名关键字”可不填,之后请直接按查询键,即可显示您所承担的课程和相应选课学生名册。(打印时请根据提示设置您的浏览器。) 四、学生成绩录入:系统提供成绩录入功能(见“成绩管理”);选课研究生如不参加考试,请务必在系统中登记“缺考”,否则成绩无法导入正式库。成绩录入完毕后,请打印班级成绩单,本人签名并交有关成绩管理部门(专业课交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交研究生培养处)后,由有关成绩管理部门将成绩从临时库导入正式库,正式向研究生公布考试成绩。如果您录入成绩不方便,请选择打印成绩登记空表(操作二),直接填写成绩分数后,交有关成绩管理部门录入并保存。若有错登、漏登等情况,也请到有关成绩管理部门一并更正。 五、其他相关提示: 1、 请根据课表规定上课,若有变动,请提前告知有关教务管理部门(专业课通知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通知研究生培养处),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2、 开课调整:9月8日初选结束后,如部分课程选课人数不足,我们将进行个别调整,并尽快将调整结果通知相关任课老师。 3、 选课期间,我们会将课程变动、调整等有关信息在系统中发布,请进入系统后“查看当前通知”(左侧任务栏)。如果您不能登录管理信息系统,请联系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 4、 日常的教学管理请您参照“查看当前通知”栏《8040威尼斯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浙大研院(2006)21号)。 5、 日常教学联系:全校性公共课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处教学综合办 87951396;学院专业课请联系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 由于我校的研究生教学量大面广,我们的教学管理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届时请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研究生培养处 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