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夏季毕业研究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的通知
各学院(系): 2015届研究生夏季毕业工作即将展开,根据中国银行浙大支行的要求,凡曾获国家助学贷款且尚未还款的2015届毕业研究生,需与中国银行浙大支行签订还款协议。经商议,银行工作人员将现场为毕业研究生统一办理还款协议的签订手续。并由银行将此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后,方能打印毕业证书。 办理时间:2015年6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2015年 6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地点: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职业辅导室B111。 如未能在上述时间办理手续,请同学提前还款。 特别提醒:如不签署还款协议,也不按时还款的,有逾期或违约记录的,将造成个人征信产生不良记录,严重影响学生之后信用卡、住房贷款等各类银行业务的办理,因此务必重视本次还款协议签订等事宜。 关于此次还款协议的签订,注意事项如下: 一、2015届毕业生仔细阅读《毕业生注意事项》,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该协议一式三份,不能涂改。为了提高效率,毕业生务必事先多打印一份还款协议并填写还款计划,在银行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再对照填写,银行对未事先制定还款计划的还款协议不予以受理。还款协议的填写方式可以参考填写样本。 二、毕业生若有还款能力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请到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办理网银,然后在网银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咨询中国银行大堂经理或者相关工作人员,或者电话0571-87967386进行还款预约。 三、毕业生需递交银行的材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一式三份)、《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毕业生注意事项》。每个毕业生的还款账户需到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开通网上银行,同时更新联系方式,以查询贷款还款计划、还款状态,和获取来自银行方关于还款的短信提醒和对账单提示。 四、毕业生在签订还款协议或还清贷款后第二个工作日方可打印毕业证书。如还无法打印,请凭还款协议或提前还款凭证到院系研究生科,更改是否还款状态,改为“是”。 五、继续攻读学位的毕业生,还需签订《展期协议》(展期协议的填写方式可参考填写样本),需比其余毕业生多提供一份继续攻读学位证明(如录取通知书等)和一份身份证复印件,签订方式与其余毕业生相同。 六、今年需延期毕业的研究生,须将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展期协议》(一式两份)递交,办理相关手续。 七、已还款的同学无需再办理还款协议确认手续,生源地贷款的请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信息确认的通知”办理。非中国银行浙大支行办理助学贷款的,请到所办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八、银行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工作时间咨询相关问题及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地址:求是路28号,中国银行浙大支行。 研工部(管理处)联系人:俞红 电话:87951446 邮箱:yh001@zj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处2015年6月8日附件下载1、 毕业生注意事项.doc2、 我院2015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信息确认书.doc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doc4、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联系方式确认函.doc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