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革故鼎新、追求卓越,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7号)规定,现启动2022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
一、材料提交
1. 纸质材料
(一)案例说明书。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说明,向所在单位提交认定申请,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一。
(二)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授权书详见附件二。
(三)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本表需申报单位汇总并加盖公章,汇总表详见附件三。
其中《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学会秘书处,其余材料一套保存至各申报单位,以便查验。
2. 电邮材料
(一)案例说明书。
(二)作者授权书扫描件(需手签)。
(三)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案例说明书/作者授权书_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每个案例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案例名称_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
申请认定的案例超过两项及以上的由各单位排序。
二、推荐名额说明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按照限额向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推荐(详见附件四)。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工作基础比较扎实、优秀案例资源比较丰富的,申报名额可适当增加。鼓励各单位聚焦省优势特色学科和省一流学科建设。
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且不计入本单位名额内,无需排序,但需在汇总表备注中填写认定单位及认定时间,并提供入库证书或获奖证明扫描件。
三、报送完成时间
所有电子材料制成一个压缩包,于2022年6月15日前发送至学会邮箱zjyjsjy@zju.edu.cn(注明参评2022年优秀教学案例+单位名称)。逾期和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8040威尼斯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903
联系人: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秘书处
电话:0571-88206386
附件:
附件一: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
附件二:作者授权书
附件三: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
附件四:各培养单位上报限额数
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