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2016—2017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于2016年8月22日至9月30日期间进行。为了保障网上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2016级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的网上确认
专业培养方案是研究生网上选课的参照,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仔细核对、确认本学院(系)2016级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是否齐全、正确,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培养处联系。
二、研究生个人学习计划网上审核
个人学习计划是研究生在校期间课程学习的依据及毕业课程学分的最低要求,研究生必须修完个人学习计划内的所有课程才能通过毕业课程学分网上自动审核环节;若未修读完成个人学习计划内制定的课程,则该研究生无法通过毕业课程学分网上自动审核环节,相应地不能进入下一步学位申请阶段。因此建议研究生尽量精简个人学习计划,在计划中不要添加与毕业要求无关的课程。
系统以个人学习计划审核代替毕业课程学分审核。研究生提交个人学习计划后需经导师、学院(系)研究生科二级审核通过后才正式生效、毕业时才能进行毕业课程学分自动审核。
研究生提交个人学习计划时,系统会对照该研究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毕业最低课程学分要求(包括全部课程、公共学位课程、专业课程、专业学位课程等方面的最低学分要求,以及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要求)自动进行课程学分网上初审;对于不符合培养方案要求的人个学习计划提交后需由学院(系)特批。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在个人学习计划审核时严格把关,特别是对申请个人学习计划特批的研究生。
三、毕业生课程修读情况审查
请关注本学院(系)拟毕业研究生的课程修读情况,如总学分和各模块学分是否满足要求,学位课是否满足要求,硕士或直博生是否已修公共素质类课程,必修课是否已经修读等。尤其请特别关注留学生。
四、网上选课专业课的预处理工作
学院(系)研究生科相关负责老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学院专业课选课数据进行预处理(如修改容量、调整个别选课名单、停开课程等),预处理后将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全校选课数据进行批量处理。
1、专业课选课(初选)预处理工作
研究生网上选课(初选)时间: 8月22日9:00-9月13日11:00。
9月13日11:00-17:00为初选数据预处理阶段。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指派专人负责对本学院(系)专业课的初选记录进行预处理(特别要关注选课人数,根据选课人数进行课程容量的适当调整;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照顾其他学院(系)研究生选修本学院(系)所属专业课程),并将初选预处理完成信息及时告知研究生培养处。对于因选课人数较少而停开的课程,请按“删除选课学生名单——>撤销排班——>取消开课”的顺序进行操作,并及时在学院(系)网页上公布。
9月13日17:00-9月14日20:00为初选数据研究生院统一处理阶段。研究生培养处将对网上选课(初选)的数据进行全校统一处理及备份[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于9月13日17:00以前完成本学院(系)的专业课初选预处理工作]。
9月14日20:00后,学生可查看网上选课(初选)结果。
2、专业课选课(补选)预处理工作
研究生网上补(退)选课时间为:9月15日8:00-9月29日11:00。
9月29日11:00-17:00为补(退)选数据预处理阶段。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指派专人负责对本学院(系)专业课的补选记录进行预处理,并将补选预处理完成信息及时告知研究生培养处。
9月29日17:00-9月30日16:00为补(退)选数据研究生院统一处理阶段。研究生培养处将对网上补(退)选课的数据进行全校统一处理及备份[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于9月29日17:00以前完成本学院(系)的专业课补选预处理工作]。
研究生院将于9月30日16:00公布最终选课结果。
研究生培养处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