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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综合保险第二次扣费的通知

2015-10-09 发布者:admin 发布者: 访问次数: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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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综合保险主要解决研究生大病超出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及人生意外伤害的赔付,未参保其它商业保险的学生建议参保研究生综合保险,否则大病和意外伤害后,除基本医疗外,无任何赔付。第一次扣款已经于2015年9月30日之前通过中国银行代扣。目前尚有部分学生未扣款成功,请在中国银行卡中存入足额资金。

1.缴费方式:银行代扣

2.缴费金额:

2010级及之前年级研究生参保中国人寿保险,金额40元;

2011级—2013级研究生参保中国平安保险,金额40元;

2014级—2015级研究生参保太平洋保险,金额35元。

3.扣款时间:2015年10月13日—15日。

       请上次未扣费成功的同学10月12日前把费用存入学校发的中国银行卡中,综合保险为学校建议参保的险种,若因银行卡未激活、卡内金额不足、个人信息错误等造成扣款不成功的同学请自行联系保险公司投保或自己购买其他保险。

       为方便学生,学校再一次实行统一扣款,此次扣款后将不再设立现场投保点,请参保学生务必保证银行卡可用且余额足够。

       所有投保成功的保险信息将于10月下旬统一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籍模块--保险就业栏目中显示,学生自助查询和打印。

       需要理赔的同学等信息出现后,按规定进行理赔。(第二次扣款的保险生效期限由保险公司按规定执行)

       各类保险联系人方式如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高勤敏13805784352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陈晖17757176384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支公司:王海峰18072773569

       研究生学籍管理办公室:87951446。

研究生管理处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