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由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位模块已于5月6日正式切换至新的管理系统,相应地,学位模块课程学分审核环节也启用新的审核流程。现将该环节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系统以个人学习计划审核环节替代老系统毕业课程学分审核环节,新系统中毕业课程学分由系统自动审核,研究生只要完成了经导师、学院(系)研究生科审核通过的个人学习计划内的所有课程即表示该生已完成毕业要求的课程学分(读书报告环节除外),可进入学位申请其他环节。
2、研究生毕业课程学分审核流程如下:研究生对照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并提交——系统按培养方案规定最低课程学分要求(包括总学分、公共学位课程、专业课程、专业学位课程、必修课程等)初步审核个人学习计划:符合培养方案要求的个人学习计划系统审核后自动提交;不符合培养方案课程学分要求的个人学习计划填写具体原因后也可申请个人学习计划特批——个人学习计划导师审核——个人学习计划学院(系)研究生科审核——研究生毕业时对照审核通过的个人学习计划审核毕业课程学分——学位申请。
3、个人学习计划是毕业课程学分审核的依据,研究生必须在毕业课程学分审核前完成个人学习计划中制定的全部课程。学院(系)研究生科在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时,提醒研究生尽量按毕业最低课程学分要求选择课程,不要将与毕业要求无关的课程纳入个人学习计划。
4、研究生在个人学习计划提交导师、学院审核前,系统会自动对照该生所在学科(专业)培养方案有关最低课程学分要求对该份个人学习计划进行初审。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课程学分要求,包括总学分、公共学位课程、专业课程、专业学位课程、必修课程等要求是系统进行个人学习计划初审的依据,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仔细核对新系统中学院(系)所属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有关最低课程学分要求(目前系统自动按学校最低要求配置),如对部分学科(专业)最低课程学分有特殊要求,请及时与研究生培养处联系修改事宜。
5、对于部分特殊研究生,个人学习计划在提交导师、学院(系)审核时无法满足所在学科培养方案规定最低学分要求,该研究生在填写无法满足所在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最低学分要求的具体原因后可申请个人学习计划特批,学院(系)研究生科根据实际情况,在审核这些研究生的个人学习计划时(系统提示与培养方案要求不一致),可通过调整该生所选课程的课程性质以达到培养方案规定最低学分要求后特批通过。
6、个人学习计划特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研究生:(1)跨专业硕博连读生,硕士阶段课程性质可按原硕士阶段所在学科培养方案对应课程性质认定,同时应补修硕士阶段2—3门主干课程。(2)留学生,公共学位课程(政治课程及研究生英语课程)可用中国概况(博士生中国概况课程编号为5012001,硕士生中国概况课程编号为5022001。)、汉语(课程编号5002001)课程替代。个人学习计划特批审核时将该二门课程性质改为公共学位课程。(3)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开始因政治课程改革导致政治课程学分比要求少1学分的研究生,学院特批时不必修改课程性质,系统允许自动通过。(4)2012—2013学年春季学期以后取得0500006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及0500007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二门课程学分的研究生,可用该二门课程替代原研究生英语课程(包括0510001博士生英语、0520001硕士生英语),个人学习计划特批审核时将该二门课程性质改为公共学位课程。(5)2012—2013学年春季学期以前取得研究生英语课程(包括0510001博士生英语、0520001硕士生英语)学分的,可用该门课程替代0500006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及0500007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二门课程学分。个人学习计划特批审核时将该门课程性质改为公共学位课程。(6)入学考试时为小语种(日语、德语、法语、俄语)的研究生,可用相应小语种(日语、德语、法语、俄语)一外课程替代研究生英语课程(包括0510001博士生英语、0520001硕士生英语),或者替代0500006研究生英语水平测试及0500007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二门课程。个人学习计划特批审核时将该门课程性质改为公共学位课程。
7、对于在老系统已通过毕业课程学分审核的夏季学期毕业研究生,新系统已将课程审核通过的标记继承至新系统,对这部分研究生无需再按新的流程进行毕业课程学分审核。对于在老系统还未完成毕业课程学分审核的夏季学期即将毕业的研究生,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及时通知研究生(及其导师)按此流程制定(审核)个人学习计划。
8、由于个人学习计划审核页面(主要是特批环节)还在完善中,使用过程中给你带来的不便,谨请谅解!
研究生培养处
20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