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学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8040威尼斯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经各有关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复审,2009年(秋季)第二批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二周:
一、拟同意以下课程进修班学员进入论文阶段研修:
1、经济学院:
骆 阳 邹照望 许 琦 刘 颖 童 婵 郑秋霞 傅杨慧 董佳音 柴能勇 陈 华
2、法学院:
庄 伟
3、心理系:
刘 滨
4、电气学院:
唐 钊
5、环资学院:
董秀金 陈美秀
6、医学院:
袁 波 刘海静 巍 宁 叶晓明 杨杜鹃 马腹婵 周小萍 陈美芳 卢 珂 徐建宁
余利君 钟惠萍 朱小霞 郭 靖 蔡海芳 陈凌燕 黄虎威 钟佳永 章向明 余吉仙
封 英 傅 峰 王 岚 陆 伟 俞 颖 谢 琦 常立阳 叶晓峥 郑美玲 沈燕萍
王永兵 陈 勤 柯颖杰 胡 媛 王冠军 饶 艳 黄雅琴 宋学军 杜 毅 王学成
7、药学院:
周晓霞
8、管理学院:
陈 荣 袁 艳 刘 建 程祺赟 陈卓佳 袁 辉
9、计算机学院:
松春锋
10、公共管理学院:
李金花 周志峰 赵 应 孙佩慧 宋茹吉
11、传媒学院:
宋 珂
二、对公示结果有其他疑义,请联系8040威尼斯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0571-87951452。
三、公示期结束后,如无特殊说明,则所公示学员通过资格审查,可以正式进入论文研修阶段,不再另行通知。
四、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学员,要求在一个月内到学校财务处交清论文研修费(9000元),一般要求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完成学位论文。
五、如经查实,申请人员所提供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