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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研究生评奖人数及荣誉称号名额分配的补充通知

2009-10-14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者: 访问次数:10274

各学院:

为了评奖公平公正,现将评奖人数及荣誉称号名额分配情况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内荣誉称号的名额是为学生申报需要所输入的一个值,不是实际名额(专项奖学金为实际名额)。

二、为了预算需要,请学院上报07年之前(不含07)尚在学制内的非在职研究生名单人数,以便精确一等奖学金(1200/人)、二等奖学金(800/人)名额。

因为奖金不兼得,因此07之前的学生得了专项奖的,不能在得一等、二等奖学金,可授予一等或二等荣誉。

二、07之后(含07)的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一等奖比例为15%,优秀研究生二等奖比例为20%,非在职和在职比例一样,但是不能将在职生名额用于非在职学生。

三好生比例博士研究生按参评人数的10%评选,硕士研究生按参评人数的15%评选,三好研究生在优秀研究生一、二等奖中产生。

上述两个奖项,学院上报人数后,同研究生院的数据核对后,会公布一个准确值。

优秀研究生干部按照学院(系)担任的干部数10%评选。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按照学院(系)参加实践人数20%评选。

此两项荣誉,研究生院无法统计精确值,以学院上报数目为准,报奖学金委员会时会参考前两年人数情况,宁缺毋滥。

荣誉在职生均可评选,但若在职生不申报或者不符合要求多出来的名额,不能用于非在职生,名额自动作废。

三、校级荣誉称号评选。

参加校级优干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同学,研工部将在1015日左右公布名单,学院按照学校公布的名单,在系统内审核通过就行,此名额不占学院名额,学生将评奖评优登记表递交学院,学院盖章后,最后同其他材料一起上交研工部。

四、竺可桢奖学金,请学院务必在网上审核通过推荐人选(如果最后落选,学院可直接在系统内改申报人的奖项,学生可不用操作),文本材料务必在1014日上报,将一份登记表(必须签署学院意见和盖章)和一张个人事迹说明交研工部,逾期不补。

竺可桢奖学金将于本周送通讯评审,下周尽可能召开评审会,原定于15日上交的中国平安励志奖学金可以顺延到1025日。

光华奖学金(少数民族),学院请在1015日前完成推选工作,先在网上审核通过,然后将文本表上交。

 党委研工部

2009年10月13日

 

 

 

 

附件1:可评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人员名单(用EXCEL表格)

学号

姓名

在校类型

学制

 

 

 

 

 

 

 

 

 

附件22008-2009学年可评研究生数

 

05

06

07

08

09(提前攻博)

硕士生(非在职)

 

 

 

 

 

硕士生(在职)

 

 

 

 

 

博士生(非在职)

 

 

 

 

 

博士生(在职)